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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向多赢的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2020-07-23 09:32:33
走过11年历程的劳务派遣,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满足市场多种形式的用工需求、促进灵活就业、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升用工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正以强大的生命力向更广的地域延伸。

 

       北京市劳务派遣始于1999年。当时,面临着6.75万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中心、再就业难的严峻形势。一方面这些下岗职工必须出中心;另一方面,他们出中心事,必须有再就业的新路子。再难中,市委、市政府通过组织广泛深入的调研论证工作,借鉴国外通行的做法,决定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将下岗职工组织起来,通过劳务输出的形式实现再就业。

 

        1999年6月,市政府办公厅专门下发文件,提出了劳务派遣的新型就业形式。接着,市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工商局出台《北京市劳务派遣组织管理暂行办法》。从此,劳务派遣活动在全市开始有序发展。到年底全市建立劳务派遣企业近百家。

 

        劳务派遣企业的迅速发展,在当时发挥了三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为下岗职工出中心、再就业找到了一条新的途径。由劳务派遣企业把组织起来再就业,不仅使他们实现了就业的相对稳定,还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他们对原单位的依赖心理和对市场的畏惧心理。

 

        二是,有效地维护了被派遣的一岗职工和接纳派遣的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了规范用工。

 

        三是,对培育劳动力市场、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的劳务派遣,无疑会提高供求匹配效率,减少或避免个人求职与单位招聘过程中的资源浪费和权益受侵害。

 

        尽管劳务派遣企业诞生在国企下岗职工出中主、再就业难的背景下,但北京市一直把它作为一种新的就业形式培育和发展,并为之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首先,通过政策措施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将兴办劳务派遣企业的“并轨”后的失业人员和社会劳动力。在政策上,将国有企业兴办劳务派遣企业安置下岗职工的营业税等额补助、所得税减免政策、岗位补贴政策、社会保险补助政策延伸到安置失业人员的其他类型企业。这项政策人2002年推出以后,劳务派遣企业增加了380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兴办的330家,占88%。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的政策收到了实效。正因为有了总数达681家的劳务派遣企业,这几年才使包括近7万下岗失业人员在内的全市20万劳动力及时实现了就业再就业。

 

        其次,通过签订合同促进管理服务规范化。北京市把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的就业形式,在增加劳务派遣企业的数量和扩大就业容量的同时,规范企业的用工行为。劳务派遣企业与被派遣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与提供岗位的单位签订劳务合同,有效的维护了员工的利益。劳务派遣企业与员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和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比率,普遍高于其他类型的企业。

 

        再次,通过市场机制引导服务领域的扩张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通过加强市场引导,促进劳务派遣企业按市场规律步入良性发展轨道。经过几年的努力,劳务派遣企业已从开始创办时的单纯为国有企业提供后勤服务,发展到面向社会各类法人居民个人,服务领域延伸到服务业的金融、电信、运输、物流等20多个专业和门类。越来越多专业化劳务派遣品牌企业受到社会的青睐。

 

        最后,通过建立行业协会引导就业服务专业化。将劳务派遣企业作为开发和重新配置人力资源的一条重要渠道,使之成主按市场需求配置人力资源的有效载体。北京市从支持和鼓励劳务派遣行业发展的角度,于2002年成立了劳务派遣行业协会,有力地促进了这个行业的快速、有序发展。

 

        总之,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越为越看好劳务派遣这种新型就业形式和用工形式,同时也有越来越多的社会投资者看好劳务派遣这个行业。但是,建立规范的劳务派遣市场,促进劳务派遣企业的健康发展,仍是今后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仍有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要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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